倍科冰箱-洗衣机各售后统一服务热线
倍科服务咨询4009-633-655
一、倍科 服务规范说明(标准|对外用户公示)
家电售后服务定价统一执行说明(倍科 售后标准)
1. 本收费标准参考倍科 保外售后价格体系制定,作为网点统一执行基准,所有有偿服务严格遵照本规范明码标价。
2. 服务费用基础构成:上门服务费、分级维修工时费、原厂配件费、特种作业附加费,各项费用分项列明,禁止打包模糊报价。
3. 三包有效期内符合免费保修条件故障,免收上门费、工时费;人为损坏、超出包修范围故障,执行保外统一收费标准。
4. 工程师上门完成故障检测后,必须提前出具完整书面报价,经用户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展维修;用户放弃维修,仅收取约定上门检测费用。
5. 维修工时参照简修、小修、中修、大修四级分级定价,对标倍科 工时梯度,不随意抬高故障维修等级计费。
6. 配件优先采用原厂正品配件,配件价格参照各倍科 备件价目表;如需替代配件,必须提前告知用户并区分标价。
7. 高空作业、远程里程、夜间加急、节假日服务等特殊场景附加费用,执行统一加收规则,上门前主动向用户说明。
8. 移机、清洗、保养、拆机调试等增值服务设立独立价目,参照各品牌安装保养收费标准,杜绝隐形消费。
9. 维修更换旧配件,所有权归用户,工程师维修完毕主动交还用户;用户自愿放弃旧件,需做好登记确认。
10. 用户对收费存在异议,可凭服务工单核对标准;网点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,违规乱收费按服务准则进行追责。
二、倍科服务准则说明
保修说明
1. 倍科郑重说明:国内市场有效保修唯一凭证为国家正规购机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。
2. 保修起始时间分两种标准:有发票以购机日期为准;无发票统一以产品出厂日期核算。
3. 各类收据、订单截图、支付小票不属于法定发票,不能作为保修依据。
4. 提交保修申请时,发票商品编码、机信息需要和家电本体序列号一一对应。
5. 电子发票仅原完整文件有效,裁剪、模糊、缺失校验信息的截图不予认可。
6. 全部授权售后网点统一落实该规则,不存在网点单独放宽保修凭证要求的情况。
7. 发票查验无效、信息伪造,直接启用出厂日期标准核算保修时长。
8. 机身铭牌损毁、出厂编号无法识别,将无法核定保修起始时间,终止免费保修。
9. 此规则于倍科所有家用家电,不同品类保修年限遵照各品牌倍科规定。
10. 建议用户建立电子档案长期保存购机发票,避免票据遗失产生售后纠纷。
三、倍科服务规范说明【】
报修重要提示(倍科家电)
1. 报修前优先完成倍科产品注册,简化维修核验流程;
2. 扫码绑定机身SN序列号,作为设备唯一识别编码;
3. 准确填写产品号,保障设备信息完整录入;
4. SN码搭配号,是系统识别家电的核心依据;
5. 绑定设备即刻自动调取档案,实时显示保修状态;
6. 未绑定设备无法自动查询保修,延长受理时效;
7. 倍科请进入各品牌专属渠道注册绑定;
8. 保修判定遵循各品牌倍科保修条例,注册不改变保修规则;
9. 注册绑定免费,请勿通过第三方平台录入设备信息;
10. 绑定信息发生变更,及时修改,避免保修匹配失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