倍科冰箱/洗衣机售后厂家服务热线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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倍科服务十要十不准:
十要
(1)工作作风要迅速;
(2)言谈举止要文明;
(3)服装鞋帽要整洁;
(4)上门服务要准时;
(5)安装服务要致谢;
(6)维修服务要道歉;
(7)咨询服务要微笑;
(8)解决问题要彻底;
(9)对待用户要真诚;
(10)爱护企业要同心。
十不准
(1)不准拒绝服务;
(2)不准违规操作;
(3)不准无证上岗;
(4)不准上门延误;
(5)不准乱讲禁语;
(6)不准态度恶劣;
(7)不准过度营销;
(8)不准推诿扯皮;
(9)不准违规收费;
(10)不准弄虚作假。
一、 核心原则与定义
1. “三包”定义:指销售者、修理者、生产者对列入国家《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》 的产品,承担的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。这是法定强制性责任,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免除。
2. 责任主体:销售者是第一责任人,负责为您办理三包服务。销售者有权向负责的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。
3. 起始时间: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。若商品经过修理,三包有效期扣除维修占用的时间,或自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(需在维修记录中注明)。
二、 三包有效期规定(以大家电为例)
| 产品类别 | 整机三包有效期 | 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 | 主要部件示例(具体以产品说明为准) |
| 彩色/黑白电视机、冰箱、洗衣机、电风扇等 | 1年 | 3年 | 电视机:显像管、行输出变压器等;冰箱/冰箱:压缩机、风扇电机、温控器等;洗衣机:电机、程控器、定时器等 |
| 微波炉、吸油烟机、热水器等 | 1年 | 通常无单独规定或按产品说明 | - |
| 重要提示 | 请务必核对产品附带的 《三包凭证》 ,其中会明确规定该产品的具体三包期限和主要部件清单。 |
三、 消费者权利与责任方义务细则
1. 7日内 —— 选择权最广
情况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《性能故障表》所列的性能故障。
您的权利:可以选择 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责任方义务:销售者应免费为您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2. 15日内 —— 可选择换货
情况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。
您的权利:可以选择 换货或修理。
责任方义务:销售者应免费为您换货或修理。
3. 三包有效期内 —— 多次维修未果可换/退
情况A(修理):产品出现性能故障。
责任:由指定的修理者提供免费修理(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),并保证修复后正常使用30日以上。
情况B(换货):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可要求换货:
1. 同一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,凭维修记录证明。
2. 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,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,凭维修记录证明。
换货后三包: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情况C(退货):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可要求退货:
1. 符合换货条件,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,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。
2. 符合换货条件,销售者有货,但消费者选择退货。
折旧费:对于情况C的第2种,销售者可按规定收取折旧费。折旧费 = 商品售价 × 日折旧率(通常为0.05%-0.1%)× 使用天数。
四、 不属于三包责任范围的情况(免责条款)
出现下列情况,经营者有权不承担三包责任,但可提供有偿服务:
1. 因不可抗力(如火灾、水灾、地震等)造成的损坏。
2. 因消费者未按产品说明书要求使用、操作、保管、维护而造成的损坏。
3. 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擅自拆卸、维修造成的损坏。
4.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购货发票,或凭证内容与商品标识不符、被涂改。
5. 产品超过三包有效期。
6. 因使用环境(如异常电压、异物侵入、不通风等)导致的故障。
五、 消费者维权流程与要点
1. 凭证是根本:务必保管好购货发票和三包凭证。无凭证将无法享受三包服务。
2. 第一联系方:出现问题,应首先联系商品的销售者(您购买商品的商场、网店或平台)。
3. 索要维修记录:每次送修,必须要求修理者如实、完整填写维修记录单,注明故障、维修情况、日期和维修占用的时间。这是后续主张换货或退货的关键证据。
4. 明确故障描述:清晰、准确地描述产品故障现象,必要时可拍照或录像。
5. 争议解决途径:若与经营者协商不成,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:
倍科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:
(1)修理者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,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,持证上岗;
(2)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、机器维护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;
(3)维护销售者、生产者的信誉,应使用新的、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;
(4)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,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用部件和元器件全部用于修理;
(5)接受生产者、销售者的监督和检查;
(6)保持常用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储备量,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,避免因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误维修时间;
(7)认真、如实、完整地填写维修记录,记录故障、修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,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产品和维修记录;
(8)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;
(9)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,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。
关于倍科关于电器维修后保修期的规定。以下是详细解答:
倍科电器保修期的基本规定
“7日”规定: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若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“15日”规定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若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三包有效期:
“三包”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对于不同的商品,如冰箱、家电等,其“三包”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,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。
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若产品经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,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,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。
“90日”与“30日”规定:
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,导致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,修理者需注明,销售者据此免费为消费者调换产品。
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,修理者需免费为消费者调换产品,并承担费用。
“5年”规定: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。
维修后的保修期处理
维修后的产品应能保证正常使用30日以上。若维修后产品在短期内再次出现故障,消费者有权要求进一步维修或更换。
换货后的“三包”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不实行三包的情形
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。
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。
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,或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、涂改的。
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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