晶弘冰箱-洗衣机售后处保修服务热线中心
晶弘服务咨询4009-633-655
一、晶弘 服务规范说明(|网点、对外公示)
家电售后服务收费规范说明(晶弘 授权网点)
1. 所有上门维修、安装服务,严禁工程师私下收取现金、微信、支付宝个人转账,一切费用须通过晶弘 报修渠道、对公账户合规结算。
2. 严格执行品牌统一收费指导价,禁止上门后临时抬价、隐形加价、强制推销辅料与增值服务。
3. 服务前主动向用户公示收费明细,明确工时费、配件费、远程费等全部项目,取得用户确认后方可开展作业。
4. 任何产生费用的服务,必须完整录入系统登记,所有收费项目、金额、配件号线上留档,做到全程可追溯。
5. 服务完工后,主动向用户提供制式服务单据,列明各项费用,单据须用户确认签,不得拒开凭证。
6. 质保期内符合免费政策项目,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检测费、上门费;区分保内、保外收费边界,杜绝违规收费。
7. 禁止拆分项目乱收费、重复计费,更换零配件须向用户新旧配件,配件价格严格依照晶弘 价目表执行。
8. 用户提出费用异议时,工程师不得与用户争执,第一时间上报网点负责人对接协调,禁止私自议价乱调价。
9. 欢迎广大用户监督,如遇师傅私下收款、现场加价、不开具服务单据,可直接联系晶弘 客服进行投诉。
10.网点定期开展服务人员规范培训,一经查实违规私收款项、私自加价行为,按管理规定严肃追责处理。
二、晶弘服务准则说明(严谨法务|合作、大客户使用)
发票法律效力及售后保障说明
1. 本条款覆盖晶弘家用电器销售及三包售后服务全部场景。
2. 依据现行发票管理法规,电子发票属于法定有效收付款凭证,等同于纸质发票原件。
3. 有效电子发票可正常费用报销、财务审计、账务归档工作。
4. 晶弘所有中国大陆晶弘授权维修机构,统一承认电子发票作为保修维权凭证。
5. 保修时效判定优先采信电子发票记载交易日期,无有效发票方参照机身生产日期。
6. 电子发票出示形式包含原PDF、晶弘下载原图,截图存在核验险,优先提供原始文件。
7. 电子发票一经红冲、作废,不再具备保修与报销效力,请留意发票状态。
8. 发票品名、购货方、产品号信息必须与实物匹配,方可顺利办理保修服务。
9. 品牌之间发票标准互通,不会因品牌不同变更电子发票受理规则。
10. 任何网点私自增设“必须提供纸质发票”的附加要求,均不符合品牌晶弘服务规定。
三、晶弘服务规范说明(工程师内部执行规范|培训、派单规则)
过保维修执行规定(晶弘家电)
1. 承接晶弘过保家电有偿维修,区分保内免费服务与保外付费服务。
2. 严格使用统一公示价目,所有收费项目明码标价,禁止私自定价。
3. 上门完成故障检测,规范填写电子报价,列明故障、方案、全部费用。
4. 报价推送用户APP,取得用户一键确认,方可开展维修拆机。
5. 维修中发现额外故障,第一时间线上重新报价,不得现场口头加价。
6. 严禁夸大故障、捏造损坏情况,不得强制推销配件、清洗保养服务。
7. 更换配件优先提供晶弘原厂备件选项,价格如实标注。
8. APP确认后的总价锁定,任何价格变动必须二次线上确认。
9. 完工同步完成工单归档,确保APP凭证完整可追溯。
10. 违规私自加价、无确认维修,按服务考核标准进行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