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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太产品国家保修政策说明
一、 总则
感谢您选择本公司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。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,明确产品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的修理、更换、退货(以下简称“三包”)责任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公司产品特性,特制定本保修政策。
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(不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)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并获得有效购物凭证的本公司福太家用电器产品。产品的最终保修权益,以件、产品包装内附的《保修卡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更高标准者为准。
二、 “三包”有效期计算
1. 起算时间:产品的“三包”有效期自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。如发票日期晚于实际收货日期,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。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,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有效期的最后一天。
2. 凭证要求:消费者需妥善保管有效的购机发票(或电子交易凭证)及产品附带的《保修卡》。发票应清晰载明商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购买日期、销售商信息等。如无法提供有效凭证,本公司将依据产品机身序列号所对应的出厂日期顺延90日作为“三包”起始日期,或提供有偿维修服务。
三、 保修期限与标准
根据国家规定及产品类别,本公司产品的主要部件保修期限如下:
| 产品类别 | 整机保修期 | 主要零部件保修期 | 主要零部件范围(示例) |
| 燃气灶类 | 6年 | 10年 | 压缩机、驱动模块、风扇电机、温控器、蒸发器、冷凝器等 |
| 冰箱/冷柜类 | 1年 | 3年 | 压缩机、制冷系统管路、蒸发器、冷凝器、电脑板、温控器等 |
| 洗衣机类 | 1年 | 3年 | 电机、电脑板、离合器、排水泵、内筒等 |
| 厨电类(烟机/灶具/洗碗机) | 1年 | 3年(电机/电脑板等) | 烟机电机、电脑主板、燃气灶阀体、燃烧器等 |
| 生活电器类(风扇/热水壶等) | 1年 | 不适用 | |
注:具体产品保修期限以购买时产品说明书或《保修卡》中明确标注的期限为准。对于国家规定或企业承诺高于上述标准的,执行较高标准。
四、 三包服务内容
1. 包修: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因产品自身制造质量问题或零部件失效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,本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(包括维修工时费、材料费)。非承担“三包”业务的网点进行维修的,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。
2. 包换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;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。符合换货条件的,本公司或授权服务商将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。
3. 包退:符合退货条件的,消费者需凭有效凭证联系原购买渠道办理退货手续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,运输费用由销售方承担。
五、 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的情况
出现以下任一情况,消费者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(包括上门费、检测费、配件费、维修工时费等),但消费者仍可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权益:
1. 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(如:使用非额定电压、接入不符合要求的电源、进水、受潮、受外力撞击、跌落、挤压等)。
2. 非本公司授权服务商人员拆卸、维修、改装(包括加装非原厂部件)导致产品损坏的。
3. 无有效购机凭证、保修卡,且无法证明产品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的。
4. 产品机身序列号被涂改、撕毁、移除或无法辨认的。
5. 因不可抗力(如火灾、地震、雷击、水灾、电压异常波动等)造成损坏的。
6. 产品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磨损、老化、消耗件(如滤网、灯泡、电池、遥控器外壳、外观件等),以及非功能性故障(如外观划痕、色差不影响使用等)。
7. 用于商业经营、工业用途或非家庭消费目的的产品。
六、 维修服务流程
1. 报修:当产品出现故障时,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(详见产品说明书或官网),或通过福太微信公众号、小程序进行报修。
2. 预约:客服人员将核实产品信息及故障情况,并与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。
3. 服务:我司授权服务人员将按约定时间上门,出示工作证件,进行故障检测与维修。维修完成后,请您对服务进行确认并签字。
4. 回访:服务完成后,我司将可能进行电话或线上回访,以监督服务质量。
七、 超出保修期后的服务
产品超出“三包”有效期后,本公司仍提供有偿维修服务。收费标准将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,明码标价,并在维修前向消费者明确告知。主要包含:上门服务费、检测费、更换配件费(按实际更换配件市场价格收取)。维修更换的配件自更换之日起,享有90天的质量保证期。
八、 特别说明
1. 本政策中的“性能故障”,是指产品无法达到其明示的主要功能、性能指标,且经本公司或授权服务商检测确认的故障。
2. 对于因产品停售、零部件停产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维修的情况,本公司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方案。
3. 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客户服务部所有。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,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。
福太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:
(1)修理者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,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,持证上岗;
(2)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、机器维护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;
(3)维护销售者、生产者的信誉,应使用新的、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;
(4)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,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用部件和元器件全部用于修理;
(5)接受生产者、销售者的监督和检查;
(6)保持常用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储备量,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,避免因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误维修时间;
(7)认真、如实、完整地填写维修记录,记录故障、修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,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产品和维修记录;
(8)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;
(9)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,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。
关于福太关于电器维修后保修期的规定。以下是详细解答:
福太电器保修期的基本规定
“7日”规定: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若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“15日”规定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若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三包有效期:
“三包”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对于不同的商品,如燃气灶、家电等,其“三包”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,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。
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若产品经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,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,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。
“90日”与“30日”规定:
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,导致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,修理者需注明,销售者据此免费为消费者调换产品。
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,修理者需免费为消费者调换产品,并承担费用。
“5年”规定: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。
维修后的保修期处理
维修后的产品应能保证正常使用30日以上。若维修后产品在短期内再次出现故障,消费者有权要求进一步维修或更换。
换货后的“三包”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不实行三包的情形
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。
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。
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,或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、涂改的。
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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