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冠集成灶-热水器售后统一服务热线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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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冠服务十要十不准:
十要
(1)工作作风要迅速;
(2)言谈举止要文明;
(3)服装鞋帽要整洁;
(4)上门服务要准时;
(5)安装服务要致谢;
(6)维修服务要道歉;
(7)咨询服务要微笑;
(8)解决问题要彻底;
(9)对待用户要真诚;
(10)爱护企业要同心。
十不准
(1)不准拒绝服务;
(2)不准违规操作;
(3)不准无证上岗;
(4)不准上门延误;
(5)不准乱讲禁语;
(6)不准态度恶劣;
(7)不准过度营销;
(8)不准推诿扯皮;
(9)不准违规收费;
(10)不准弄虚作假。
这里为您综合整理了中国浙冠的“电器三包”规定核心内容。
“三包”是修理、更换、退货的简称,是销售者对产品承担质量担保责任的基本方式。其主要法律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 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。
核心要点概览
1. 适用范围:适用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的电器产品。部分产品(如家电、电脑、电视、冰箱、集成灶、洗衣机等)有国家强制性的“三包”目录,目录外的产品通常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或商家承诺执行。
2. 三包有效期: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。
“7日”规定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“15日”规定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三包有效期:通常为整机一年,主要部件(如电机、压缩机等)三年。具体时长和范围需参考该产品的国家“三包”目录或产品说明书中的承诺。
3. 主要凭证: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是享受三包服务的核心依据,请务必妥善保管。
详细三包责任规定
一、 7日内 - 退货
条件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出现《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》中所列的性能故障。
权利: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退款:销售者应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。
二、 15日内 - 换货
条件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出现《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》中所列的性能故障。
权利: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换货流程:销售者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。
三、 三包有效期内 - 修理、换货、退货
在三包有效期内,产品出现性能故障,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,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,或者按以下规定退货:
退货价格计算:
对于符合退货条件的产品,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。
如果消费者不愿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,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,但对使用过的商品可以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折旧费。
折旧费计算公式:折旧费 = 折旧率(通常为0.05% - 0.1%,具体看产品规定)× 使用天数 × 产品价格。
四、 其他重要规定
1. 修理时间:
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,因性能故障修理时,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。
因修理者自身原因,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,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。费用由修理者承担。
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,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修理者应在修理状况中注明,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。
2. 换货后的三包期:
凡换货的,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销售者应在新的三包凭证背面加盖印章,注明更换日期,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。
3. 免责情况(不属于三包范围):
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。
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。
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。
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。
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超过了三包有效期的。
消费者维权途径
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:
1. 与销售者协商解决:这是最直接的第一步。
2.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。
3.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(原工商、质监部门)投诉:可以拨打 热线电话或通过其浙冠网站、小程序进行投诉。
4.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。
5.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温馨提示:
购买电器时,务必索要并保留好发票和三包凭证。
仔细阅读三包凭证上的具体条款,了解该产品的具体保修范围和期限。
进行维修时,要求维修点填写详细的维修记录,这是后续换货或退货的关键证据。
以上是浙冠三包规定的综合说明,具体执行细节可能因产品类别和品牌政策略有不同,但核心原则以此为准。
浙冠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:
(1)修理者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,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,持证上岗;
(2)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、机器维护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;
(3)维护销售者、生产者的信誉,应使用新的、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;
(4)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,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用部件和元器件全部用于修理;
(5)接受生产者、销售者的监督和检查;
(6)保持常用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储备量,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,避免因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误维修时间;
(7)认真、如实、完整地填写维修记录,记录故障、修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,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产品和维修记录;
(8)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;
(9)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,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。
关于浙冠关于电器维修后保修期的规定。以下是详细解答:
浙冠电器保修期的基本规定
“7日”规定: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若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“15日”规定: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若发生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三包有效期:
“三包”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对于不同的商品,如集成灶、家电等,其“三包”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,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。
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若产品经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,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,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。
“90日”与“30日”规定:
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,导致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,修理者需注明,销售者据此免费为消费者调换产品。
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,修理者需免费为消费者调换产品,并承担费用。
“5年”规定: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。
维修后的保修期处理
维修后的产品应能保证正常使用30日以上。若维修后产品在短期内再次出现故障,消费者有权要求进一步维修或更换。
换货后的“三包”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不实行三包的情形
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。
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。
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,或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、涂改的。
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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